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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稅法”遺產稅計算??

發問:

ㄧ、 王先生民國97年底病逝,遺有妻及已成年子女二人,王先生病逝時遺有土地400坪,每坪市價10萬元,但公告現值7萬元,其課稅遺產: 答案為:1520萬元 二、 被繼承人遺有成年之兄弟二人時,則依法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新台幣: 答案為:0元 三、 胡先生分別於民國98年3月及7月贈送甲與乙兩人各新台幣300萬元,其該年課稅贈與額為: 答案為:380萬元 過程?為什麼 更新: TO : candy黃 "95.1.1~98.1.22適用免稅額、扣除額及稅率"正確嗎 跟我印象不一樣

最佳解答:

您所問的問題回答如下:(但看起來好像是期末考的題目) 『遺產及贈與稅法因已於98.01.21修正,並於98.01.23生效,而您所問的問題,部分適用舊法(但舊法已調整過物價指數),部分適用新法,合先敘明』,並請留意: 1.答:您提供的答案(1,520萬元)其實答案並不正確,我先把您提供的答案計算的過程告訴您,再把正確的答案及原因告訴您 A.王先生死亡日(97年底)係適用舊法,且土地市價每坪雖有10萬元,但遺產及贈與稅的計算並非以市價計算,而係以被繼承人(即王先生)死亡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每坪7萬元)為計算標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參照】 故王先生之土地計算遺產稅應為400坪*7萬元=2,800萬元。(此為王先生的遺產總額) B.另考慮遺產及贈與稅法中有『扣除額、免稅額、喪葬費用』等(您的問題無不計入遺產總額的問題,故不予討論),依照題意,王先生留有配偶及二名子女,故適用舊法之扣除額、免稅額、喪葬費用分別如下: ①扣除額:配偶為新台幣400萬元;子女各為新台幣40萬元。 ②免稅額:每人為新台幣700萬元。 ③喪葬費用:每人為新台幣100萬元。 故加計①扣除額、②免稅額、③喪葬費用後為1,280萬元。(①480萬元②700萬元③100萬元) 再將遺產總額減去可扣除之金額(扣除額、免稅額、喪葬費用)即為應納之遺產稅(2,800萬元-1,280萬元=1,520萬元) 【計算依據係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3條規定】 《但上開規定雖然遺產及贈與稅法未作修正;但因應物價指數調整,財政部已於96年11月29日以台財稅字第09604539120號發布調整物價指數》 故正確之解答應為: 2,800萬元-779萬元(免稅額)-445萬元(配偶扣除額)-45萬元*2(子女扣除額)-111萬元(喪葬費)=1,375萬元方屬正確 2.答:因『繼承有排他性存在』之故(除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依①直系血親卑親屬、②父母、③兄弟姊妹及④祖父母順序為之;亦即民法第1138條所規定之順位),亦即前順位之繼承人存在且未主張拋棄繼承,後(次)順位之繼承人則當然無繼承權;而依題意,王先生留有妻子及子女各一人,綜有兄弟姊妹存在,其兄弟姊妹係屬第3順位之繼承人,當然無扣除額之適用餘地(因其配偶及子女已主張扣除額),可別以為可主張扣除2成年兄弟80萬元(舊法)或90萬元(解釋函令),此乃當然的錯誤【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參照】 3.答:本題考慮點有二,一適用新法,同一贈與人(胡先生)同一年度分次贈與須將贈與金額合併計算及申報: A.98.03.07當然適用修正後之新法,免稅額已提高至每人每年新台幣220萬元,且稅慮採用比例稅(10%,不累進)同一贈與人在同一年內有兩次以上依,應將同一年內以前各次之贈與事實及納稅情形合併申報。 B.甲乙二人各自何先生處受贈新台幣300萬元,合計600萬元。 C.故胡先生於98年度贈與總金額為新台幣600萬元-220萬元=380萬元*10%贈與稅,必須繳納38萬元贈與稅(題目沒問贈與稅額,一併解答)【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及第25條規定參照】 以上係本人(本人係執業地政士=坊間俗稱代書)解答,希有助您瞭解遺產及贈與稅相關規定及計算,倘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再行詢問

其他解答:

項 目 95.1.1~98.1.22適用 免稅額、扣除額及稅率 98.1.23以後適用 免稅額、扣除額及稅率 免稅額 779萬 1200萬 不計入遺產總額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 80萬 80萬 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 45萬 45萬 扣除額 配偶扣除額 445萬 445萬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 45萬 45萬 父母扣除額 111萬 111萬 殘障特別扣除額 557萬 557萬 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 45萬 45萬 喪葬費扣除額 111萬 111萬 課稅級距金額及稅率 稅率 遺產淨額 累進差額 單一稅率 2% 67萬元以下 – 10% 4% 67萬元~167萬元 1.34 7% 167萬元~334萬元 6.35 11% 334萬元~501萬元 19.71 15% 501萬元~668萬元 39.75 20% 668萬元~1113萬元 73.15 26% 1113萬元~1670萬元 139.93 33% 1670萬元~4453萬元 256.83 41% 4453萬元~11132萬元 613.07 50% 11132萬以上 1614.95 2009-06-24 18:47:39 補充: 1.400*7-779-445-45*2-111=$1375 答案為$1375萬(遺產淨額) 2.因為有配偶和子女,所以兄弟就沒扣除額 3.$300*2-220=380 $380萬 ps因為超過字數無法補充說明,不好意思啦 祝福你 all 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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