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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所得稅申報??

發問:

99年度 老公的薪資給付淨額為359221元 老婆的薪資給付淨額為240000元 想請問我們夫妻倆今年要報多少稅? 是分開報比較省還是一起報ㄋ?? 另外公公今年剛好滿60無工作收入~ 我們登記同一戶籍但沒一起住可以讓我們申報為扶養親屬ㄇ? 但我在網路上看到要申報為扶養親屬還要出示相關證明是不是? 好像很麻煩的感覺~>"< 以上謝謝 更新: 補充一下~我們是99年新婚夫妻~那是不是可以選擇分開報稅會比較省~ 更新 2: 先謝謝神宮詳細的回答~那我想再請問一下如果不報公公扶養部分~單就我們夫妻倆合併申報的話,那應繳稅多少?謝謝

最佳解答:

一、妻的薪資所得只有240,000元,可以扣的免稅額82,000元+標準扣除額76,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4,000元=262,000元,會產生負的所得淨額22,000元,如果個別申報就浪費掉了(因為負的所得淨額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會以0元計算),如果合併申報,這個負的所得淨額可以抵銷夫這邊所產生的所得淨額,使應納稅額變少,所以要採合併申報 。 二、判斷年紀時要以課稅年度為主,所以提問者之公公在99年度(課稅年度)時尚未滿60歲,但因為無工作收入(所得總額低於免稅額82,000元 ),符合無謀生能力之定義 (不過他不能是軍教免稅所得者 ),雖然沒有同居,仍可以申報為扶養親屬(依所得稅法第21-1條規定,扶養公公不以同居為要件)。 三、出示相關證明的部份主要是要證明提問者之公公並非軍教免稅所得者 ,通常可檢附下列三點其中之一: 1.服務機關掣發之在職證明或薪資所得之扣繳憑單 2.投保單位開立之全民健康保險之繳費收據 3.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就提問內容觀之,應以提供”投保單位開立之全民健康保險之繳費收據”為最方便且可取得之證明。 因為提問者是99年度(課稅年度)結婚,今年5月申報時可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茲就夫妻合併或分開申報試算如下: 合併申報:合併計稅合併報繳方式 薪資所得-夫359,221<註> 妻240,000<註> 免稅額-夫(82,000) 妻(82,000) 公公(82,000) 標準扣除額(有配偶)(152,000)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夫(104,000) 妻(104,000) --------- 所得淨額(6,779)<小於0時以0元計算> X稅率- --------- 應納稅額0 ========= 結論:整體應納稅額為0元,如有扣繳稅額,可退稅(要完成結算申報且退稅金額大於200元才會退稅) 註:應該要以扣繳憑單的”給付總額 ”來計算才對,現僅就提問者所給之數字試算,請自行依”給付總額”計算,基本上結論不變 分開申報 夫之申報戶妻之申報戶 ------------------ 薪資所得359,221240,000 免稅額-夫(82,000)- 妻-(82,000) 公公(82,000)- 標準扣除額(76,000)(76,000)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4,000)(104,000) ------------------ 所得淨額15,221(22,000) X稅率5%- ------------------ 應納稅額7610 ================== 結論:整體應納稅額為761元,比合併申報還不利 2011-02-11 13:04:34 補充: 在計算式中公公僅提供免稅額82,000元,若不扶養公公就將此數移除,於合併申報時的所得淨額變為75,221元(即-6,779元+82,000元),適用5%稅率,應納稅額為75,221元*5%=3,761元 (僅供參考,因為要以”給付總額 ”來計算才對) 2011-02-12 16:50:21 補充: 補充回答內已有說的,不扶養妳公公的應納稅額為3,761元

其他解答:BFC66BE0445C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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