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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急!!! 助學貸款 監護人問題

發問:

各位好 我想請問 因為最近快開學了 我想要辦助帶 (我是第一次辦助帶) 但是我有一個監護人 他在外國工作 而且它是共同監護人 因為這幾天就要註冊了 我想請問 這樣的話 有沒有辦法 因為我打去台銀問 他都說要證明文件 可是 我監護人納 證明文件下來要很久 上次下的也沒用到 3個月過後就過期了 所以我想問 有沒有辦法 可以讓我現在有辦法助貸 有需要的話我可以補充 卸卸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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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駝您好! 以下資料提供給您參考(有紅色字體請直接點擊連結): 台灣銀行就學貸款→常見問題→法定代理人 問十:未成年且未結婚之申貸學生於簽訂額度借據時, 如其父母均健在並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且依法應由父母共同擔任法定代理人時, 如父母雙方或有一方因在國內工作忙碌或在國外而無法親自辦理時,應如何處理? 如父母有一方在大陸地區工作而無法親自辦理時,又應如何處理? 答:1申貸學生可以持父母雙方簽章之同意書, 或邀同父母能來之一方並持父母不能來之他方所出具之委託書 (其內容應載明其同意申貸學生向本行借款及委託他方協同申貸學生辦理簽訂借據等申貸手續之意旨), 至本行辦理簽訂額度借據之手續。 但該同意書或委託書,應附具我國戶政機關最近6個月內核發之印鑑證明、 或經我國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認證;如父母係在國外, 則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辦事處認證。 2依據臺灣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正式簽署「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之規定, 在大陸作成之公證書及經公證之委託書,應經臺灣海基會驗證後,才能在臺灣使用。 因此,在大陸地區工作之父或母可以在當地作成委託書正本、副本各一份並經當地公證處予以公證後, 將該委託書正本寄送臺灣親友,並將該委託書副本寄送大陸當地之公證員協會, 再請該公證員協會儘速寄送臺灣海基會。 臺灣親友俟委託書副本寄至臺灣海基會後,再持委託書正本至臺灣海基會辦理驗證, 然後由申貸學生邀同父母能來之一方並持該經臺灣海基會驗證之委託書, 至本行辦理簽訂額度借據之手續。 臺灣銀行網站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至15:30 客服中心24小時服務電話:02-21821901、0800-025168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0號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lifestyle/map_texticon.gif 郵遞區號:10007 99學年度上學期申請書填寫作業即日起開放,歡迎同學使用本網站。 即日起開放同學填寫99學年度上學期就學貸款申請書,歡迎同學使用! 就學貸款對保作業每年上學期均自8月1日起開始,今年8/1適逢星期日,順延自8/2起開始辦理。 99學年度上學期就學貸款對保辦理期間自99/08/02開始,截至99/09/30止 另提供給您台灣銀行就學貸款書寫範例。 還有疑問可逕點紅色字體連結處查看詳細情形。 若還有疑問請至部落格留言,或者使用知識+寄信功能。 一切諮詢完全免費~ 祝您順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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