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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報稅 未滿20歲

發問:

因為我本身未滿20歲,但去年開始工作,而且年收入大約是280000((實際拿到但因為公司有一些全勤等獎金制度 加上扣除勞健保 所以我無法確定我的扣繳憑單上的薪資是多少錢(((到現在還沒拿到因為父母親都沒有薪資所得收入,所以從以前到現在都未報過稅那我想請問各位 我有達到報稅標準?? 我需要報稅嗎??有上網看了好多文章 還是搞不太懂!因為未滿20歲 又無法獨自報稅 好困擾... 朋友說我算是在我父親的扶養名下 所以應該是不用報稅 因為爸爸沒有薪資收入 加上扶養媽媽 再加上只有我有薪資收入 這樣應該沒有達到報稅標準吧!?? 顯示更多 因為我本身未滿20歲,但去年開始工作,而且年收入大約是280000((實際拿到 但因為公司有一些全勤等獎金制度 加上扣除勞健保 所以我無法確定我的扣繳憑單上的薪資是多少錢(((到現在還沒拿到 因為父母親都沒有薪資所得收入,所以從以前到現在都未報過稅 那我想請問各位 我有達到報稅標準?? 我需要報稅嗎?? 有上網看了好多文章 還是搞不太懂! 因為未滿20歲 又無法獨自報稅 好困擾... 朋友說我算是在我父親的扶養名下 所以應該是不用報稅 因為爸爸沒有薪資收入 加上扶養媽媽 再加上只有我有薪資收入 這樣應該沒有達到報稅標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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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答:

問題回答如下 280,000<免稅額82,000×3+標準扣除額152,000+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4,000、所以未達申報綜合所得稅標準、可免申報綜合所得稅。 2013/1/18-申報綜合所得稅一0一年度計算表(未含分開計稅)免稅額、扣除額等金額於下表『規定內容』項目人數小計合計規定內容所得總額(A) 所得稅法第14條十類所得合計免稅額(B) 82,000 每人82,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23,000元。所得稅法第17條標準扣除額(C) 76,000 標準扣除額(個人扣除76,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2,000元)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減除外,並減除特別扣除額。所得稅法第17條列舉扣除額=1+2+3+4+5+6列舉扣除額(C) 1、捐贈 綜合所得總額20%、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2、保險費 每人24,000元、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3、醫藥及生育費 不受金額限制、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4、災害損失 不受金額限制、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不得扣除。5、購屋借款利息 三十萬元為上限並以一屋為限、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6、房屋租金支出 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特別扣除額(D)(一+二+三+四+五+六) 所得稅法第17條一、財產交易損失 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以以後三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之。二、薪資所得特別扣除 104,000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04,000元為限。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金融機構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記名股票之股利,合計全年扣除數額以二十七萬元為限。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 104,000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及精神衛生法第三條第四款規定之病人,每人每年扣除104,000元。五、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25,000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數額以二萬五千元為限。六、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25,000納稅義務人五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二萬五千元。適用稅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不得扣除。所得淨額A-B-C-D 稅率所得淨額-課稅級距累進差額稅率5%0~500,000 累進差額 12%500,001~1,130,00035,000應納稅額 20%1,130,000~2,260,000125,000扣抵稅額30%2,260,000~4,200,000351,400繳納稅額 40%4,200,000以上774,400

其他解答:

這裡有詳細教學~只要一步步照做就行了~ 綜合所得稅繳稅試算與教學|||||280,000-82,000*3-152,000-104,000=-222,000(課稅所得額) 由於您尚未滿20歲,因故不需自行獨立申報 況且,由父母申報較為有利 經計算後,仍不需要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 若您尚在學,申報時,父母還可以扣除教育特別扣除額25,000元4A8D439D75A9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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