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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亂扣薪水請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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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家印刷公司上班我從6月3日就到職了我想請教對勞工權益較懂的大師解惑我是月薪的但是是以一日900元計算所以有30日和31日之分以7月薪資來說本薪:27900加班費:4410實領薪資:32310折扣率:0.9折扣後薪資:29079績效獎金:-1422核定薪資:27657保險費:786實支總領金額:26871我進公司時,並沒有說到折扣率和績效這些我又不是業務人員,也沒有簽訂任何員工手則我忍耐4個月了,也不想待了。我想問一下,他可以這樣扣嗎?加班費沒拿到還要貼上本薪還有9月初我爺爺過逝我請喪假6天他說公司規定3天所以9月薪資上我多扣... 顯示更多 我是在一家印刷公司上班 我從6月3日就到職了 我想請教對勞工權益較懂的大師解惑 我是月薪的但是是以一日900元計算 所以有30日和31日之分 以7月薪資來說 本薪:27900 加班費:4410 實領薪資:32310 折扣率:0.9 折扣後薪資:29079 績效獎金:-1422 核定薪資:27657 保險費:786 實支總領金額:26871 我進公司時,並沒有說到折扣率和績效這些 我又不是業務人員,也沒有簽訂任何員工手則 我忍耐4個月了,也不想待了。 我想問一下,他可以這樣扣嗎? 加班費沒拿到還要貼上本薪 還有9月初我爺爺過逝 我請喪假6天 他說公司規定3天 所以9月薪資上我多扣了3天薪水算事假 我真的火大了 也想換工作了 但也不能鼻子摸摸就走吧 我想請問各位高手們 我還有能要回薪水的可能嗎 該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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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扣786,投保級距是在24,000,投保單住將投保薪金額以多報少,除科罰鍰,並應負賠償勞工受失責任,因為直接影響到退休金提撥~ 相關的公司折扣率及基效奬金,在進入公司之前是否閱覽並簽署了內規?若没有可否請公司說明~[其實如果没簽署,也不用再請公司說明,直接案送勞工局] 祖父母喪假應給予6天假,違反勞基法第43條所訂定,處2,000以20,000以下之罰鍰~ 既然不做了就攤開來,到公司所在地勞工局的勞資信箱進行申訴,因為不得匿名,所以你若真的不想做,我會建議你提出申訴~ 申訴的確有可能拿回應得的薪資,最重要的是,反正不做了,再怎樣也要為自個的權利爭戰~
其他解答:
1.你就請老板看看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喪假是六天然後再看勞基法第79條第三項的,和他說不給假要罰二萬元! 2.投保太低,叫老板看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自投保日起,按短報的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勞工的勞退金因此所受損失,老板還要賠償。 待續... 2013-11-06 11:16:18 補充: 3.折扣問題,若你啥東東也沒簽的,就無法舉證老板實際承諾的薪資!因為或許老板會說承諾的本來就是非業務人員要打九折!也就是每日810元,是你會錯意等等的,只要這話一出,那加班費也要跟著打九折(加班是照薪水時薪算的)!因為公司實施這套薪資計算很久了,老板倒是很容易舉證的!(沒書面就是吃虧啦!) 4.扣績效就真的沒理由了,除非公司有一套已通行的績效制度,照著績效每月加減薪資的,因為進去就算是認同,但重點是,老板要能提出明確的績效管理制度,加上確認你被打的績效是真要扣錢,如果老板都能證明,那你也沒法子!不然薪水不是可以亂扣的! 所以,建議你著重在前二項,喪假和投保金額過低的,要回這二項比較實在! 2013-11-06 11:23:27 補充: 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6&FLNO=3 勞基法第79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79 勞保條例第72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50001&FLNO=72 2013-11-06 11:23:37 補充: 勞基法第43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43|||||建議~ 其實你這算是小case的~ 也不算是凹很大的~ 被凹的比你慘的多的是~ 十間公司有九間公司的心態都是一樣的~ 你一定要讓老闆占便宜~ 不然他就不叫老闆了~ 奸商奸商無奸不商~ 這已經是台灣職場特有的文化了~ 你搜尋一下勞資爭議~ 直接跟政府單位申訴~ 還有機會可以拿回幾毛錢~ 不然就鼻子摸摸~ 無解~D4CDE60C03A2F1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