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標題:

aa.jpg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袋地之通行權?急!急!急!

發問:

本人承購一筆土地及建物,通行需經由他人土地(所有權人寺廟福德媽,管理人已不在人世),原屋主之前有償使用該土地的通行權,現在原屋主有權利在該土地興建違建而妨礙本人通行權嗎? 更新: 註:鄰地所有權人並不是原屋主

最佳解答:

如果你的房屋沒有其他道路可以對外通行,依民法第787條的規定,你是可以主張袋地通行權的,地主不能因為土地是他的,就拒絕讓你通行,或是興建房屋、設置地上物等方式妨害你的出入,但是你只能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且應支付償金。 再者,如果你不能與通行道路土地所有權人達成通行協議,你可以向土地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你的通行權存在,並排除妨害通行之地上物。

其他解答:

別浪時間了,快去問律師,此錢省不下來。 看來你會贏,不過,很難說。我看各種不同的判決D4CDE60C03A2F1BC
arrow
arrow

    pxrnjl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