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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轉國民年金還是繼續在公司投保
發問:
因為家中有事 所以要暫時離開職場 現在煩惱健、勞保問題 因為無工作就要加入國民年金 每月要繳674加上健保659x2人(我女兒)這樣約1,992 我現在想與公司商量(因為我在公司10來年了,只要公司沒損失應是ok) 如果我健、勞保加在公司(17,400以最低投保薪資算) 每月勞工自付額238x2人+277=783及6%勞退1,044 另外公司負擔之部份918+968=1,886 那一年約22,632 我想以提供公司100萬收據或發票給公司(如果不足100萬就開立個人薪資所得扣繳憑單補足100萬) 這樣公司划算嗎?我的部份這樣會比保”國民年金”划算嗎? 更新: 不好意思我可能沒說的很明白 提供公司只是純粹是收據無發票(如餐費、文具等) 我不知這樣是違法耶 謝謝提醒 可是我勞、健投保於公司 公司開扣繳憑單給我 這樣算不算也違法? 最重要得是我離職這段時間 公司業務多時還會叫我去幫忙 但時間就不是很固定 我可不可以用這點要求公司要幫我投保 當然勞退6%我自付都ok 因為我覺得加入國民年金再加上健保費用也不便宜
最佳解答:
最簡單的方法,找個類似的職業工會加入勞健保。如網拍、業務、攤販......反正就是和你專長有關即可,過渡時期的投保吧,等你有個正式固定的工作再轉保。職業工會政府負擔4成保費。 千萬不要在公司寄保,不會划算的,除 了勞健保還有6%勞退還有薪資扣 繳問題種種都要自費,公司及政府不會幫你負擔的,全額繳勞健保一個月最少3千。 中策是保國民年金,勞保暫時中斷沒關係。 2010-12-14 12:05:41 補充: 若你仍有幫公司做事,若公司肯幫你加勞健保是可以的,但前提此筆費用若全由你出,你會划不來的。當然若公司肯吸收又另當別論。勞保資方7成,勞方2成。健保資方6成,勞方3成。
其他解答:
小建議# 做網拍一樣可以累積勞保年資 加入網拍工會吧! 網拍退休後一樣有老年年金保障喔! *相信我,您會需要一個保障* 參考資料:網拍人的工會 http://links2.me/~oWzbb|||||就算偶而業務多請你回去幫忙,也不可能開那麼多扣繳憑單給你 只要你沒領那個錢,就不該開,領多少開多少,不合就是違法|||||留職停薪 勞工保險條例 ※ 第九條 (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第九條規定之被保險人如願意繼續加保時,投保單位不得拒絕。 ※ 第四十二條: 應徵召服兵役、留職停薪、因案停職或被羈押之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期間,其保險費由投保單位負擔部分仍由投保單位負擔外,由本人負擔部分,有給與者於給與中扣繳;無給與者,由投保單位墊繳後向被保險人收回。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 第二十三條: 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三目之被保險人,因故留職停薪者,經徵得原投保單位之同意,得由原投保單位以原投保金額等級繼續投保;被保險人應自付之保險費,按月向其投保單位繳納,投保單位連同其應負擔部分彙繳保險人。 被保險人依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者,應以原投保金額等級投保;被保險人應自付之保險費,由保險人依第四十五條規定寄發被保險人繳納。 前二項投保金額等級,不得低於投保金額分級表最低一級。|||||想以提供公司100萬收據或發票給公司(如果不足100萬就開立個人薪資所得扣繳憑單補足100萬) ~~~這真是太離譜了~你準備坐牢媽 不論從勞健保規定與稅法~~都是違法的~~ 即使違法的部份不被查到~~也不划算!!! 2010-12-12 00:49:09 補充: 勞保條例: 第九條 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一、 應徵召服兵役者。 二、 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三、 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 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 四、 在職勞工,年逾六十歲繼續工作者。 五、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第二十四條 投保單位故意為不合本條例規定之人員辦理參加保險手續,領取保險給付者,保險人應依法追還;並取消該被保險人之資格。 2010-12-12 00:52:16 補充: 偽開發票刑責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30922&ctNode=657&mp=1|||||提醒你喔 這樣的行為,俗稱 "寄保"。 實際上卻是違反法律有詐欺以及偽造文書的刑事責任喔,以及違反稅捐稽徵法,要坐牢的。 因為你沒有寫勞保年資,假設你大於15年,可以先請公司資遣你,然後用自願加入勞保的方式續保勞保,不過這樣保費要你自行負擔,比國民年金會貴很多。 用上面寫的資遣後續保的方法是合法的,保障也比國民年金好。D4CDE60C03A2F1BC